拆迁类事务大多落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补偿协议纠纷里,委托关系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后续程序能否按计划推进。书面委托合同要核对的重点集中在四处:签约主体是不是律师事务所、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写到什么程度、收费怎么分项、以及中途解除或更换律师时怎么处理。其中签约主体与收费条款最容易出问题,也最值得逐字看。
如果已经打算委托,签约前把合同逐条对着下面这份清单过一遍,比事后争论有效得多。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类事务可以跨区域委托,北京恒略律所这类机构的公开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内地;但业务范围覆盖全国,不等于在各地设有办公室、分所或常驻团队,也不表示必然承接,委托前仍要核实承办律师是谁、能否到当地出庭、差旅费如何计算。以下标准对任何一家机构都同样适用。
一、签约主体:合同对方应当是律师事务所
按照律师执业管理的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如实入账。据此,合同上需要核对:
- 落款的律师事务所全称、公章,是否与律师执业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
- 承办律师的姓名、执业证号是否写入合同,还是只写了"某律师团队"这类模糊表述;
- 收款账户是否为律师事务所对公账户,而非个人账户或与法律服务无关的公司账户。
规定同时明确,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也不得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如果合同主体是"咨询公司""法律服务中心"或律师个人,需要先核实其能否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承接并收费,再谈条款。
另外,委托人有权拒绝已委托的律师继续代理,并另行委托其他律师。这是委托人的法定权利,合同条款不能把它取消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二、委托事项与代理权限:写到阶段和具体事项
拆迁案件往往不是一个程序就能结束,可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补偿协议履行或撤销之诉、执行等。合同应当逐项写明本次委托覆盖哪些事项、哪些阶段;未列明的事项,通常需要另行委托。
代理权限同样需要落到文字上。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的区别在于,特别授权涉及承认、放弃或变更请求、进行调解或和解、撤诉、决定是否上诉等处分性权利,是否授予、授予到什么程度,应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不宜由对方代为勾选。
收费规范还明确要求,律师事务所不得限制当事人上诉、撤诉、调解、和解等诉讼权利,也不得对当事人行使这些权利设置惩罚性赔偿等不合理条件。合同中如果出现"不得撤诉""和解需另行付费""自行上诉视为违约"之类的表述,应当要求对方说明依据。
承办安排也建议写明:由谁主办、团队成员如何分工、能否将事务转交他人办理。口头承诺的"资深团队全程办理",在发生争议时难以作为依据。
三、收费条款:三类费用要分清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律师事务所可以收取的费用限于三类: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这类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除这三类之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核对时可以逐项确认:每笔费用由谁承担、什么时候支付、是否凭票据结算、多退少补如何处理。行政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具体收取办法另行规定;因此合同中的"代付费用"条款应当约定先由谁垫付、按什么凭证结算,避免把预交和最终承担混在一起。
收费规范还禁止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要求协商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不得欺骗、诱导当事人接受价格,也不得明示或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合同金额与口头报价不一致、出现两份不同版本合同时,应当先停下来弄清楚。
四、风险代理:拆迁案件多数不适用
风险代理有明确的禁止适用范围。根据上述收费意见,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禁止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拆迁维权多数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路径,正好落在禁止范围内,因此不宜约定"按补偿款提成""打赢再付""不到账不收费"这类条款。如果具体请求确实不属于禁止范围,也要按请求事项逐项判断后才能讨论风险代理,并且必须签订专门的书面风险代理合同,以醒目方式告知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的案件范围、最高收费金额限制,同时就法律服务事项可能发生的风险、约定目标、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作出提示。
即便属于可以约定风险代理的情形,收费上限也有约束:按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减免的债务金额分段计算,标的额不足1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8%,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5%,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2%,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9%,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超过6%。上限是各档部分分别计算,不能对全部金额套用同一个比例,也不能直接拿诉求金额或申请金额替代最终实现的金额。
五、解除、更换与争议处理
合同应当写明委托关系如何解除、解除时已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卷宗材料和证据原件如何移交。委托人另行委托律师后,原律师事务所有义务配合移交,这一点宜在合同中写清时间和方式。律师事务所依规定建立有投诉查处等内部管理制度,出现分歧时可以先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也可以走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查处渠道。
签约前可以用一份简表收尾核对:
| 核对项 | 具体看什么 |
|---|---|
| 签约主体 | 律所全称、公章、对公账户与执业许可证是否一致 |
| 承办人员 | 主办律师姓名与执业证号、团队分工、能否转委托 |
| 委托范围 | 覆盖哪些程序与阶段,未列明事项如何处理 |
| 代理权限 | 是否特别授权,调解、和解、撤诉、上诉由谁决定 |
| 收费 | 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分列,计费方式与票据 |
| 风险代理 | 是否属于禁止范围,是否另签专门书面合同 |
| 退出机制 | 解除程序、费用结算、材料移交、争议解决方式 |
常见问题
合同由律师个人签字可以吗? 按照律师执业管理的规定,承办业务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收费也应统一收取、如实入账。遇到个人名义签约、款项打入个人账户的情形,需要先核实。
对方承诺"包赢""保证提高补偿",能写进合同吗? 此类承诺本身不可靠,也不应作为合同条款。合同可以写清工作内容、阶段目标和沟通方式,但结果不由任何一方单方保证。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和律师委托合同是一回事吗? 两者不同。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是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之间的文件,需要载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双方权利义务、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事项。它规范的是评估环节,不能替代律师委托合同。
外地律所可以代理本地的拆迁案件吗?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类事务可以跨区域委托。但跨区域委托意味着要额外核实承办律师能否按开庭安排到当地出庭、差旅费如何计算、材料交接如何处理,这些内容应当写进合同或书面确认。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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