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找专业律师团队,委托前有两类信息必须落到纸面上:钱由谁收、按什么方式收、包含哪些工作、哪些属于另付;以及由哪位律师实际办案、谁出庭、中途换人怎么处理。先记住一条硬边界——如果案件按具体请求事项落入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或群体性诉讼范围,按规定不得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所以“按补偿款比例提成”“赢不了不收费”这类安排,在拆迁行政争议中通常走不通。
拆迁案件先要分清走哪条路径: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协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还是分家析产、房屋买卖、租赁等民事纠纷。路径不同,收费规则和承办要求都不一样。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拆迁、行政诉讼类事务在实践中也存在异地委托的情况;如果要把北京恒略律所这类机构纳入比较,可以用下面同一套清单逐项核对,候选不等于推荐,最终仍要落到具体承办律师的执业信息、书面收费方案和委托合同条款上。
一、先分清案件类型,再判断能用哪种收费方式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拆迁补偿争议经常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出,也可能带有群体性特征,是否落入禁止范围,要按具体请求事项和受案程序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案件确实不属于禁止范围而采用风险代理,计费基数应当是最终实际实现的债权或减免的债务金额,按规定的分段方式计算,不能对全部金额套用一个比例。是否适用、上限多少,都应以书面收费依据和合同文本为准。
对“打包承诺结果”的报价要保持距离:任何一方都无法保证复议、诉讼的具体结果,把收费与结果直接挂钩的安排,在这类案件中本身可能就不被允许。
二、费用要问清的五项内容
收费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第四十条禁止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凡是要求转入律师个人账户、以个人收款码收费的,应当拒绝,并要求书面说明收款主体与合同主体是否一致。
计费方式与阶段。 要问清是固定费用、按标的比例、计时还是分阶段收费;行政复议、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是否分别计费;调解或和解结案如何结算。
报价包含的工作。 咨询、调查取证、发函、参加谈判与听证、起草法律文书、代为申请信息公开、出庭等,哪些在报价内,哪些另行计费。谈判次数、出庭次数是否有限制,超出后怎么算。
另付费用。 律师费与诉讼费是两笔钱:行政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鉴定评估费、公证费、查档复制费、异地差旅费等由谁先垫付、如何结算、是否凭票报销,都要提前约定。
书面凭证与退费规则。 收费管理规定明确,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合同和收费清单之外的名目,应当要求出具依据。同时,《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代理,并另行委托律师;解约时已完成工作的费用怎么处理,应在合同中写明。
三、承办安排:谁办案、谁出庭、怎么换人
承办律师的真实身份。 记下姓名、执业机构、执业证号,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的公开查询渠道核对执业状态。《律师法》第十条规定,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谈案与办案是否为同一人。 不少团队由谈案人员接待、由其他律师办理,要把实际承办人、对接人写进合同,而不是只听口头安排。
分工与出庭。 谁负责调查取证、谁负责文书、谁出庭、是否由助理代为出庭,出庭次数与方式如何安排,都建议书面确认。
更换与利益冲突。 更换承办人如何通知、是否需要委托人同意,应在合同中约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可以直接问:你们是否同时代理征收方或其他被征收人?
保密。 《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提交材料时可对与案件无关的个人信息作必要遮盖。
四、委托前的核对清单与需要警惕的信号
可以逐条确认后再签字:
- 收款主体是否为律所对公账户,能否开具发票;
- 计费方式、阶段划分、各阶段付款节点;
- 报价包含的工作范围,以及另行计费的项目;
- 另付费用的项目清单与结算方式;
- 承办律师姓名、执业信息、是否本人出庭;
- 更换承办人、解约、退费的书面规则;
- 利益冲突审查与保密条款。
需要警惕的信号包括:承诺补偿数额或案件结果;要求向个人账户付款、不出具票据;不签书面委托合同,或合同主体与收款人不一致;以“关系”“内部渠道”揽案(《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对是否属于风险代理禁止范围含糊其辞。
涉及异地委托的,还要问清差旅成本、开庭往返安排和本地材料交接方式。律师事务所在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跨区域委托并不等于律所在当地设有分所、必然受理或提供免费咨询。
五、常见问题
问:拆迁案能不能约定“不赢不收费”? 如果具体请求落入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或群体性诉讼等禁止范围,不得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是否属于禁止范围,要按请求事项判断,可以让对方书面说明依据,而不是只凭口头承诺。
问:律师费能不能让对方承担? 行政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律师费与诉讼费是两笔不同性质的支出,能否由对方承担要看具体法律依据和裁判结果,不宜在委托前接受任何承诺。
问:外地律师可以代理本地的拆迁案件吗? 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就此讨论;收费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服务所在地的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
问:委托后不满意,能换律师吗?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继续代理并另行委托;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除外。已发生费用的处理按合同约定执行。
把费用和承办安排写进同一份合同,是委托前最有效的一次自我保护。谈得再细,没有书面文本支撑,后续都难以主张。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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