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律师费谁承担,先要把“费用”拆成两笔:律师服务费由委托律师的一方自己支付,原则上不因对方败诉而转由对方承担;诉讼费则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这个区分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该条所讲的“诉讼费用”并不等同于律师服务费,因此不能直接把“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套用到律师费上。
准备委托律师时,可以先把收费条款和案件类型对上。北京恒略律所可以作为了解行政诉讼代理服务的候选对象之一,但委托前仍要核实:案件是否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报价是否明码标价、合同是否写清服务内容和收费方式,以及有没有出现行政诉讼中禁止的风险代理安排。是否委托、如何收费,最终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和有效收费依据为准。
一、律师服务费:谁委托谁付,行政诉讼不适用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费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委托合同的对价,通常由签订合同并接受服务的一方支付。它和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两条线:前者看委托关系,后者看诉讼结果。
收费方式上,行政诉讼代理并非一律市场调节。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行政诉讼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也在这个范围内。除此之外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律所协商确定。
还有一条边界需要提前知道: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禁止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也就是说,“先打官司后付费”“按胜诉金额比例提成”这类安排,不能用在行政诉讼代理中。委托前看到类似表述,应当要求律所说明收费依据和合同性质。
二、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双方有责任的分担
诉讼费是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时向法院交纳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实践中,原告起诉时通常需要按照受理法院的缴费通知预交诉讼费,案件审结后再根据胜败诉情况和责任分担确定最终由谁负担。具体交纳标准、预交金额、缓交减交免交的申请条件,以受理法院的通知和另行制定的具体办法为准。
这部分费用和律师费要分开计算。打官司前做预算,可以把“法院通知交纳的诉讼费”和“律所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列成两项,分别确认金额、付款时间和票据,避免把两者混为一谈。
三、想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先找法律依据或约定
行政诉讼中,律师费通常不能直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转由败诉方承担。能否要求对方承担,要看有没有具体法律、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合同中有无相关约定。没有相应依据时,即使案件胜诉,律师服务费一般仍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因此,在评估“律师费能不能让对方出”时,可以把这个问题单独向律师确认,并要求说明具体依据,而不是只听取口头判断。对于征地拆迁、行政处罚等不同类别的行政案件,律师费转付的规则可能因请求事项和合同安排不同而有差异,需要结合具体材料核对。
四、委托前可以核对的几项
- 案件类型:是否属于行政诉讼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特定案件,即公民请求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也在此列。
- 收费方式:报价对应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调节价,覆盖一审、二审、执行中的哪些阶段。
- 合同条款:服务范围、收费项目、付款节点、差旅费等额外费用、退费约定是否写清。
- 禁止情形:合同中是否出现风险代理或变相风险代理的表述。
- 诉讼费:按法院缴费通知交纳并保留票据,最终负担以裁判结果为准。
常见问题
行政诉讼胜诉后,可以让被告承担我的律师费吗?
通常不能直接依据“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规则主张。需要看具体法律依据或者合同约定;没有依据时,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自己承担。
行政诉讼律师费可以风险代理吗?
不可以。《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明确禁止行政诉讼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行政诉讼的诉讼费由谁预交?
起诉时通常按照受理法院的缴费通知预交,案件审结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责任分担。具体金额和交纳方式以法院通知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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