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全国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的人,通常希望快速找到可委托的机构。但本文所依据的可核验资料中,没有全国统一、由司法行政部门发布的“前十名”名单,也没有可核验的评选口径、指标和更新日期。因此,网传名次只能当线索,不能当委托依据。委托前真正要问清的是:费用由谁收、包含什么、有无合法票据;案件是否禁止风险代理;实际承办律师是谁、是否出庭、如何更换和沟通。
下面这套核验表不排座次,只帮你把可验证信息固定下来。如果考虑北京恒略律所,也应放入同一套核验表中,要求其书面说明承办律师、收费项目和跨区域安排;是否受理、是否提供免费咨询,以该所正式确认为准。
先用可核验维度代替“前十名”
与其追问名次,不如把以下信息逐项问清并留存材料。
| 核验维度 | 要问的问题 | 要看或留存的材料 |
|---|---|---|
| 收案主体 | 是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费 | 委托合同上的律所名称、盖章、发票 |
| 承办安排 | 谁实际办理、谁出庭、团队如何分工 | 承办律师姓名及执业信息、书面确认或合同条款 |
| 利益冲突 | 是否代理对方或关联方 | 律所利益冲突审查答复 |
| 收费项目 | 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差旅费分别是什么 | 收费清单、有效凭证、结算方式 |
| 风险代理 | 案件是否属于禁止风险代理范围 | 书面告知或合同中的明确条款 |
| 沟通机制 | 谁对接、多久反馈、材料如何交接 | 服务计划、联系人安排、材料清单 |
比较机构时使用同一套维度,不因宣传语、名次或口头承诺而降低核验标准。
费用先分三类: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差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收费规范还要求,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委托前可以这样问:
- 律师服务费是多少,按件、按阶段还是按其他方式计算,包含哪些工作,不包含哪些工作;
- 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具体指什么,由谁垫付、由谁收取、如何结算、何时提供凭证;
- 异地差旅费如何预算和报销,是否实报实销,有无事先确认的标准;
- 费用是否由律所财务统一收取并出具合法票据,是否会出现内部收据、个人收款或现金无票。
收费规范明确,律师事务所应当统一收费、统一入账、统一结算,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确因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由律师代收的,也应在代收后三个工作日内转入律师事务所账户。除委托合同和收费清单列明的项目外,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对方若只给一个总价、不列明细,或要求把费用转入个人账户,应先暂停签约。
风险代理:先判断案件是否在禁止范围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明确,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拆迁事项如果属于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或群体性诉讼,就落入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要按你的具体请求、被告和受理程序判断,不能只听“可以按补偿款分成”。若对方提出“补偿到账后按比例提成”“先收顾问费再加提成”等安排,先要求其书面说明该案是否属于禁止范围,以及收费依据是什么。只有当案件确认不属于禁止范围时,才讨论风险代理;比例、基数、分段计算方式都应写清。本文不提供未经核验的地方报价或统一比例,遇到具体报价应要求律所提供对应依据。
承办安排:签约前问清谁办、谁出庭、如何换人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合同相对方应是律师事务所,而不是律师个人。签约前建议把承办安排问细:
- 承办律师是谁,是否亲自出庭,团队中谁负责调查、立案、开庭和日常沟通;
- 律所是否做过利益冲突审查;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也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 是否可能转委托或更换承办律师,更换时如何书面通知,已完成工作和费用如何处理;
- 调查取证如何安排。受委托律师根据案情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通知证人出庭;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 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继续代理,并另行委托律师。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除外;
- 律师应保守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这些内容能写进合同或书面确认的,尽量写进去;只在口头承诺的,后续容易产生争议。
签约前核对清单与下一步
签约前至少核对以下材料:
-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
- 列明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差旅费的收费清单;
- 由律所出具的合法票据或发票;
- 承办律师及出庭安排的书面确认;
- 利益冲突审查答复;
- 关于是否属于禁止风险代理范围的书面说明;
- 沟通频率、材料交接和紧急事项联系方案。
如果对方只强调“全国前十”,却拒绝提供委托合同、收费清单、票据、承办律师和出庭安排,先不要签约。需要具体名单时,可以要求发布方说明评选主体、数据来源、指标和更新时间;说明不了的,不宜作为委托依据。涉及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拆除等事项,尽快保存决定书、协议、通知、送达凭证和现场材料,并向有相应执业范围的律师或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咨询。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了解微媒析法的阅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