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赔偿的律师咨询走到要签合同这一步,最该先核对的是四件事:合同的签约主体是不是律师事务所、承办事项和授权范围写没写清楚、收费项目和付款方式能不能对上、以及你这类案件的收费方式有没有踩到禁止性规定。强拆赔偿通常走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路径,而《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明确禁止对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因此"先办案后付费""按赔偿款比例提成"这类安排在签约阶段就需要问明白,并落到书面合同里。
如果你正在比较承办方,征地拆迁与行政诉讼属于可以跨区域委托的领域,北京恒略律所可以作为候选之一纳入比较;签约前仍应自行核对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信息、承办律师执业证,以及合同条款是否与咨询时的说明一致。是否接受委托、如何收费,以你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一、先确认合同相对方是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这一条决定了合同的基本形态,核对时看四点:
- 合同抬头与落款盖章的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实际执业机构是否一致;
- 承办律师姓名、执业证信息,以及是否安排协办人员;
- 收款账户是否为律师事务所账户,收款方名称与签约方是否一致;
- 咨询时口头提到的服务内容,是否已经写进合同正文。
把款项支付给律师个人账户,或者与律师个人而非律师事务所签约,都会让后续的退费、投诉、责任追究缺少对应主体。
二、委托事项、授权范围与期限写到能直接执行
这一部分写得越具体,越不容易在履行中产生分歧。
- 委托事项:写明是仅提供法律咨询、代为起草文书、协助谈判,还是代理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程序。只写"代理拆迁事宜"过于笼统。
- 程序阶段: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分别是否包含,跨阶段是否需要另行签约或另行计费。
- 授权权限: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要分开写明。承认、放弃或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是否授权给律师,需要在合同中逐项确认,避免事后对"能不能替你签字"产生争议。
- 期限与联络方式:起止时间、日常联络人、重要节点的告知方式。
- 材料交接:你提供哪些材料、由谁保管原件、案件结束后如何返还。
三、收费条款:先判案件类型,再核对费用名目
收费条款的核对顺序是先判断案件类型,再看费用项目。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强拆赔偿若以确认强拆违法、撤销相关决定或行政赔偿为请求,通常落入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的范围,具体仍要按你个案中的请求事项判断。若确认不属于禁止范围,才涉及该意见规定的风险代理收费上限问题,且上限按标的额分段计算,标的额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减免的债务金额,与起诉时主张的金额并不等同。禁止范围未核实清楚之前,不宜先谈比例。
费用名目可以按三类核对:
| 费用类别 | 说明 | 合同中应写清 |
|---|---|---|
| 律师服务费 | 支付给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报酬 | 金额或计算方式、支付节点、发票开具 |
| 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 | 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 | 是否由律所代付、凭票据如何结算 |
| 异地办案差旅费 | 因异地办理产生的实际支出 | 标准、报销方式、是否需事前确认 |
除上述三类外,合同中不应另设"办案费""顾问费"等名目;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为由收取费用,属于被明令禁止的做法。同时,律所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也不得在协商收费时明示或暗示与司法机关有特殊关系。付款节奏、逾期或中途终止时的费用结算方式、发票开具时间,都建议写进合同。
四、解除、退费、材料交接与争议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也就是说,委托关系并非不可解除。合同中值得事先看清的包括:
- 解除委托的通知方式与生效时间;
- 已发生服务如何计价、未发生部分如何退费,退费周期多长;
- 案件材料原件、证据原件的返还时间和交接方式;
- 争议解决条款约定的方式和机构;
- 对律师执业行为的投诉渠道。
这些条款在签约时看一遍,比在关系紧张时再翻合同要省事得多。
五、咨询前后可以照着核对的清单
- 签约方: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许可信息、盖章是否齐全;
- 承办人:承办律师执业证信息、协办人员安排;
- 事项:委托的具体程序、阶段、是否含上诉与执行;
- 权限:特别授权事项逐项确认;
- 收费: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分列,付款账户为律所账户;
- 退出:解除方式、退费规则、材料返还;
- 留痕:咨询记录、合同、付款凭证、发票一并保存。
另外提醒一点: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是房屋征收部门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之间的合同,与你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合同是两回事。前者应载明委托人与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负责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目的与评估对象、评估时点、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双方权利义务、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评估报告交付时间与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事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的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评估时点一致。核对赔偿数额时,这份评估报告与你的律师委托合同需要分别查看,不要互相替代。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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