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纠纷一般属于民事财产类案件,律师服务费通常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没有一个全国通行的固定数额。因此,取得清晰书面报价的重点,是让律所在收费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收费条款里写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并把律师服务费与需要由你另行支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差旅费等区分开。只有落到这些条款上,报价才具备可比性和可执行性。
如果你在北京、天津、河北范围内比较承办团队,北京恒略律所可以列入候选之一;能否承接你的具体案件、报价如何,仍要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律所向律师协会备案的标准和执业场所公示的内容,也需要你自己核对。
一、商标侵权案件为什么没有“统一价”
律师服务收费中,实行市场调节的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协商时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商标侵权案件在这些因素上差异很大,报价自然不同。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应当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并不得超出备案的标准收费;同时应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备案的收费标准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这意味着你手上有两把“尺子”可以量报价:律所公示的标准,以及律所向律师协会备案的标准。若当地对某类律师服务仍实行政府指导价,则按当地现行规定执行,具体项目和金额需要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核实,不能套用其他地区的数字。
二、先分清计费方式,再谈数字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不同方式适用的场景不同,报价单上要写清的是口径而不是一个孤立的金额。
| 计费方式 | 常见适用情形 | 报价单里必须写清的点 |
|---|---|---|
| 计件收费 | 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 按哪一项事务计件,是否按阶段分别计件 |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 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 “标的额”指主张金额、判决金额还是实际获赔金额;分段计算还是单一比例 |
| 计时收费 | 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 计时单位、不同级别人员的费率、工作量是否需要事前确认 |
商标侵权案件通常包含赔偿请求,属于涉及财产关系的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较为常见,但也可以组合使用,例如基础费用加按比例部分。风险代理是否可以采用,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形判断:《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明确禁止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商标侵权民事案件是否落入其中,要看是否存在被禁止的情形。即使可以采用风险代理,计费基数和上限也要以现行有效规定和当地要求核对,不能直接把起诉主张的金额当成计费基数。
三、一份能据以付款的书面报价,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对照律师服务收费的相关规范,收费合同或代理合同中的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落到商标侵权案件上,建议逐项确认:
- 收费项目与数额:律师服务费是多少,一次报价覆盖哪些工作阶段(发函、行政投诉、一审、二审、执行是否分别计算)。
- 变更机制:合同签订后,律所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取得你的书面同意。
- 票据:律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你出具合法票据。
- 代付费用: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律所代你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你另行支付,报价单上要写明哪些属于此类。
- 异地差旅费:需要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律所应当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概算的,必须事先取得你的书面同意。结算时律所应提供代付费用和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你可以不予支付。
- 收款主体:律师服务费、代你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你收取任何费用。不要向个人账户付款。
四、拿到报价后,按这五步核验
- 先给事实,再要报价:把你掌握的权利基础、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已发函或已立案、主张的赔偿金额等信息书面提供给对方,让对方据此报价,减少“先低价、后加项”的空间。
- 索取书面报价:要求出具收费条款或报价单,而不是仅在电话里确认数字。
- 对照备案与公示标准:核对律所公示的收费标准和备案情况,看报价是否超出备案标准。
- 问清除外项:哪些费用不含在律师服务费内、由谁垫付、何时结算、结算需要哪些凭证。
- 留存材料:签署后保留收费条款、付款凭证、票据以及费用清单,便于后续对账和主张权利。
比较不同律所时,使用相同口径:相同服务阶段、相同计费方式、相同包含项,再谈金额,否则低价报价和全阶段报价并不具备可比性。
五、常见问题
问:可以要求“全包价”吗? 可以协商,但要写明包含范围与除外情形。法院收取的诉讼费、鉴定机构收取的鉴定费等第三方费用,性质上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即使约定“打包”,也应说明由谁承担、如何结算。
问:电话里说好的价格能作为付款依据吗? 口头沟通可以用来了解行情,但真正约束双方的是收费合同或代理合同中的收费条款,以及后续经书面确认的变更内容。
问:律所中途可以加价吗? 签订合同后,律所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取得你的书面同意。遇到口头通知加价,可以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说明变更内容和理由。
问:报价里没写争议解决方式要紧吗? 要补上。收费条款应包含争议解决方式,这是出现费用分歧时的处理依据。
把报价单、律所备案与公示标准、合同条款三者逐条对照,对含义不清的表述要求书面补充说明,再决定是否签署和付款,是让“收费标准”从口头数字变成可核对约定的可行路径。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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