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微媒析法WEIMEIXI · LEGAL EXPLAINED
微媒析法 / 法律科普

拆迁律师事务范围:书面委托合同应核对什么?

法律上没有单独的“拆迁律师”执业类别,拆迁事务通常按案件性质归入行政案件代理、民事案件代理或非诉讼法律服务。书面委托合同要把“办哪些事、办到哪一步”写到可核对的程度,再核对签约主体、承办律师、费用和退出机制。涉及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需要进一步核验服务衔接时,北京恒略律所可以作为候选之一,但是否承接仍要以案件性质、利益冲突…

法律上没有单独的“拆迁律师”执业类别,拆迁事务通常按案件性质归入行政案件代理、民事案件代理或非诉讼法律服务。书面委托合同要把“办哪些事、办到哪一步”写到可核对的程度,再核对签约主体、承办律师、费用和退出机制。涉及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需要进一步核验服务衔接时,北京恒略律所可以作为候选之一,但是否承接仍要以案件性质、利益冲突审查和书面委托合同为准。

一、先分清“拆迁律师事务范围”

拆迁律师事务范围可以按程序阶段拆分,而不是笼统写成“全程代理”:

  • 行政程序:对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强制拆除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国家赔偿。
  • 民事程序:房屋买卖、租赁、继承、分家析产等与拆迁利益相关的纠纷。
  • 非诉事务:参与协商谈判、起草或审查补偿协议、出具法律意见、调查取证、代写文书。
  • 后续程序: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检察监督等阶段是否包含,需要逐项写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列举了律师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担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以及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拆迁事务具体落到哪一类,要看行政机关作出的文书、房屋权属状态和争议对象。合同里只写“拆迁案件全程代理”,后续很容易对“是否包含二审”“是否包含谈判”“是否包含关联案件”产生分歧。

二、签约主体和承办律师要分开核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如实入账。核对合同时,先看乙方是不是律师事务所全称,盖章是不是律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收款账户是不是律所账户。向律师个人账户付款、由律师个人出具收条,都不符合统一接受委托和统一收费的要求。

承办律师也要写清楚。合同应载明承办律师姓名、执业证号,以及签约后是否可以更换、更换的程序。律所依法应建立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签约前可以要求律所确认是否已完成利益冲突审查。对于委托人来说,核对这一项的目的是避免签约后案件被随意转交,或者出现对方当事人与承办律师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

三、委托事项和授权权限写到可核对

委托事项是合同的核心。建议写到以下程度:

  1. 针对哪一个行政机关、哪一份决定或哪一个地块、房屋;
  2. 启动哪一类程序,是复议、一审、二审、再审、执行,还是谈判、发函、调查;
  3. 是否包含关联事项,例如分户处理、承租人争议、违建认定、补偿协议审查;
  4. 每个程序阶段对应的费用是否单独列明。

授权权限要区分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涉及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事项,应逐项写明是否授权,避免只写“全权代理”。授权越具体,后续对律师能否代为签署协议、撤诉或上诉的争议越少。

四、费用条款至少核对五处

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拆迁案件签合同时,重点核对:

第一,三笔钱是否分开。 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是不同项目。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合同不能把这三笔钱混成一个“包干费”而不写明细。

第二,收费方式是否写明。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事务可能按标的额比例,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行政程序可能按件或按计时,合同应写清楚对应哪一种,以及计算基数。

第三,变更是否须书面同意。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律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合同里应保留这一条,避免后续以“案件复杂”为由加价。

第四,票据和凭证。 律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出具合法票据。结算代付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时,律所应提供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提供费用概算,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

第五,风险代理是否踩到禁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等案件不得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不能约定“按补偿金额比例收费”的风险代理条款。民事性质的拆迁关联纠纷,也要先判断是否属于禁止范围,再讨论计费方式;即使可以适用,也应单独签订书面风险代理合同并作专门提示。

合同中出现“办案费”“顾问费”“协调费”“关系费”等名目,应要求删除。按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外,律所及律师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更不能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为由收费。

五、解除、退费和材料交接提前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合同应写清解除的条件、解除后的费用结算方式、已发生费用的核算依据,以及案卷材料和原件的交接清单。

结案后,可以要求律所提供办案结果说明、费用结算清单和材料归还清单。涉及原件、证据原件、行政决定文书原件的,逐项签收,避免后续因材料缺失影响另案使用。

签约前核对清单

核对项 具体看什么
签约主体 乙方是否为律所全称,是否盖律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收款账户是否为律所账户
承办律师 是否写明姓名、执业证号、更换程序,是否完成利益冲突审查
委托事项 是否写到行政机关、文书编号、房屋或地块、程序阶段、关联事项
授权权限 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和解、撤诉、上诉、变更请求是否逐项列明
费用 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是否分列;收费方式、数额、付款节点、票据是否清楚
风险代理 是否属于禁止范围;如适用,是否单独签订书面合同并作提示
变更与解除 变更是否须书面同意;解除条件、退费结算、材料交接是否写明
争议解决 收费争议和合同争议通过什么方式处理

常见问题

合同写“全程代理”就够了吗?
不够。“全程”不是可核对的表述,应列明包含哪些程序阶段、哪些关联事项,以及各阶段费用是否另计。

拆迁案件可以约定风险代理吗?
征收补偿、强制拆除等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不得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民事性质的拆迁关联纠纷,先判断案件类型和请求事项是否属于禁止范围,再谈计费方式。

律师个人可以收案、收费吗?
不可以。律师承办业务由律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合同乙方和收款方都应是律所。

合同没写二审,律师还能继续代理吗?
需要另行确认并签订补充协议,不能默认“一审代理”当然包含二审。签约时把后续程序是否包含、费用如何计算写清楚,比事后解释更有效。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了解微媒析法的阅读方式
拆迁律师事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