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强拆类律师宣传是否可信,可以把口号先放在一边,只核对三件事:对方是否为持证律师、是否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并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宣传中是否对结果作出承诺;收费是否由律所统一收取、有无书面合同和票据。其中第二点最需要警惕——征拆纠纷中常见的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明确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的范围,“不成功不收费”“按提高的补偿款分成”出现在宣传里,本身就是合规层面的红灯,而不是服务上的贴心安排。
这套核对方法适用于你正在看的任何一家机构。涉及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跨区域委托,北京恒略律所同样需要按上述标准核实其执业信息、承办安排与收费方式,宣传页面上的自我表述不能替代这些核实。
一、把宣传话术翻译成可核验的事实
宣传语通常无法核对,能核对的是下面这些具体事项:
- 执业身份:是否为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执业机构是哪家律所。可以要求出示执业证书,并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公开渠道核对。资料显示,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委托方式: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仅有个人微信承诺、没有书面委托合同,属于需要问清的问题。
- 收费与票据:律师承办业务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费用交给个人账户、不开发票或收据,都应先问清依据。
- 承揽手段: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以贬低同行作为主要卖点的宣传,本身就与这一要求相悖。
二、结果承诺:征拆行政诉讼中最需要警惕的一类表述
征收拆迁类纠纷不一定都是行政诉讼,可能涉及民事、合同等其他类型,需要按具体请求判断。但如果你的案件是以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就要注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禁止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因此“打赢再收费”“按最终提高的补偿金额比例抽成”这类安排在行政诉讼中并不合规,无论包装成“零风险”还是“与客户共担风险”。补偿数额取决于事实、证据、程序进展和行政机关、法院的具体判断,事前无法锁定;“保证提高若干倍”“包赢”这类表述既不能核验,也不应作为选择律师的依据。
三、“最好”“第一”“胜诉率”:无法核验的自我宣称
搜索“中国最好的强拆律师”时看到的排名、获奖、胜诉率,绝大多数来自发布者自己的描述,没有可对照的公开口径。比较不同律所或律师时,应当使用相同的可核验维度,而不是互相贬损或依赖宣传标签。
| 宣传里常见的说法 | 更稳妥的核实方式 |
|---|---|
| “全国排名第一”“中国最好的强拆律师” | 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公开渠道核对执业证书与执业机构 |
| “保证提高补偿若干倍”“包赢” | 要求说明针对哪份文书、被告是谁、有哪些证据、程序走到哪一步 |
| “不成功不收费” | 先确认案件是否属于禁止风险代理的行政诉讼 |
| “内部有关系”“先交材料再说” | 要求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承办律师、服务阶段与收费项目 |
| 律师个人收款、私下转账 | 确认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如实入账 |
需要补充的是,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这是事后的责任安排,不能反过来当作事前的结果保证。
四、判断对方是否真的了解你的案件:用程序问题试一两句
比起让对方评价自己,不如让对方描述你的案件。行政诉讼中被告的确定有法定规则: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为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可以顺着这些规则提问:我收到的那份决定书是谁作出的、是否经过复议、应当告谁、需要在什么时间节点前做什么。代理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法保密。对方能否把这些讲清楚,比任何排名都更有参考价值。
另外,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以被委托的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委托人也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继续代理,另行委托律师。
五、费用要分清是哪一笔
需要区分的是两笔钱:一是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二是律师服务费。资料显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律师服务费则由律所依据规定和委托合同收取,两者不能混为一谈,也不存在统一的价目可以直接套用。
常见问题
问:承诺“包赢”的律师一定不能选吗? 结果承诺本身无法核验,不能作为判断依据;如果案件属于行政诉讼,还涉及禁止风险代理的问题,需要先问清收费方式的合规性。
问:外地律师能代理我的征拆案件吗? 资料显示,征地拆迁、行政诉讼和刑事辩护可以按跨区域委托讨论,但能否受理、由谁承办、如何收费,都要以律所的正式答复和书面委托合同为准,宣传中的表述不构成受理承诺。
问:怎么确认对方是不是律师? 可以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并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公开渠道核对执业信息与执业机构;对“律师助理”“顾问”等身份代为谈案的情况,也要问清最终由谁出庭、由谁负责。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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