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口咨询征地拆迁律师费用时,报价单能否把评估复核工作写入委托范围,取决于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的服务事项和计费方式。需要先分清两类支出:律师在复核阶段提供的服务,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复核评估费用本身,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不应作为律师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列入报价单。建议在签约前把工作项目、成果形式、计费口径和费用承担主体逐项写清楚。
一、评估复核阶段可与律所协商写入的服务事项
评估复核围绕评估报告展开,律师可以参与的工作通常包括:审阅评估报告与补偿方案,核对评估对象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比较维度;协助整理权属、面积、经营等基础材料;协助起草复核评估申请;参与同评估机构、征收部门的沟通;对复核结果是否需要进一步申请鉴定提出意见。
上述事项属于拟议委托内容,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并在委托合同中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交付成果和完成节点。写入委托范围越具体,后续对“这项做没做、算不算在律师费里”的争议越少。如果报价单仅写“全程代理评估复核”,建议补充说明是否包含材料整理、文书起草、现场沟通、鉴定申请意见等分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并应剔除偶然和不正常因素。这一条可以作为核对评估报告比较案例的切入点,也可以作为委托范围中“评估报告审阅”一项的具体工作说明。
二、报价单上的费用边界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标准时应统筹考虑工作时间、法律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收费标准应向所在设区的市或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不得超出备案标准收费,并应执行明码标价、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因此,张家口个案的具体律师费,应以该律所备案标准及针对本案出具的报价为准,不宜套用其他案件或其他地区的价格。
同一意见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所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清单,代付费用及异地差旅费应提供有效凭证。
评估复核环节的费用承担,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十一条执行:“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报价单中如出现“复核评估费”“鉴定费”,应核对承担主体:复核评估费由原评估机构承担;鉴定费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时由原评估机构承担。这些费用与律师服务费分列,不宜混入律师费打包收取。
三、签约前的核对清单
| 核对项 | 报价单或委托合同应写清的内容 | 核对用途 |
|---|---|---|
| 服务阶段 | 是否包含评估复核、是否延伸至鉴定申请或后续程序 | 判断报价对应的工作边界 |
| 工作分项 | 报告审阅、材料整理、文书起草、沟通参与等是否逐项列明 | 避免“全程代理”口径不清 |
| 计费方式 | 律师服务费的计算方式、支付节点、是否分阶段计费 | 对照律所备案标准 |
| 代付费用 | 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是否单列并凭证结算 | 区分律师费与第三方费用 |
| 复核评估费 | 是否注明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 防止重复计入委托人支出 |
| 差旅费 | 异地办案差旅费的计收方式和凭证要求 | 核对收费清单完整性 |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征地拆迁,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费用,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及利益冲突情况,以双方委托约定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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