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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追款后付费的律师事务所:书面委托合同应核对什么?

先追款后付费,通常对应的是律师服务收费中的风险代理,即律师费与最终实现的回款结果挂钩。签书面委托合同前,最该核对的是三件事:这类案件是否允许做风险代理、费用按什么基数计算并在什么时点支付、钱交给谁以及拿到什么票据。第一项决定这种收费方式能不能用,第二项决定你最终付出多少,第三项决定资金安全。所有结论都要落到合同条款上,…

先追款后付费,通常对应的是律师服务收费中的风险代理,即律师费与最终实现的回款结果挂钩。签书面委托合同前,最该核对的是三件事:这类案件是否允许做风险代理、费用按什么基数计算并在什么时点支付、钱交给谁以及拿到什么票据。第一项决定这种收费方式能不能用,第二项决定你最终付出多少,第三项决定资金安全。所有结论都要落到合同条款上,口头承诺不算数。

需要就近核验候选机构的,在北京、天津、河北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核对北京恒略律所的执业登记信息与承办范围,其公示服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 号数码大厦 A 座 6 层;是否承接具体的追款案件、由哪位律师承办、按什么方式收费,仍以受理确认和书面委托合同为准。

一、先判断这类案件是否允许"先追款后付费"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第四项明确,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禁止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追款类纠纷里最常见的欠薪、劳动报酬请求就落在上述禁止范围内,所以第一步要判断请求的性质,而不是先谈比例。劳动争议要按具体请求逐项判断,不能笼统认为所有劳动争议一律禁止或一律可以风险代理。

另外,机构收费和律师服务费是两笔不同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这与律师服务费的计算方式无关,合同中应当把律师服务费单独列明,不要混在"仲裁费用"里表述。

如果对方给出的收费口径与上述范围不一致,先要求其书面说明依据,再决定是否签署。

二、核对委托主体是不是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据此逐项核对:

  • 合同中的受托方应当是律师事务所全称,而不是某位律师个人、"某律师团队"或者第三方咨询公司;
  • 合同中写明承办律师姓名,签约前可一并核对律师的执业信息;
  • 授权委托书与合同内容对应,分清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涉及和解、调解、放弃部分请求、代收款项等处分性权限的,是否授权必须单独确认;
  • 合同、授权委托书、收费票据与案件编号能够相互对应,这是监管对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全程留痕的要求。

三、收费条款必须写清的五项内容

核对项 合同中应当写明 容易出问题的地方
计费方式 明确写为风险代理,并写明触发条件 口头说"追回来再给",合同却写成固定收费
计费基数 以最终实际实现的债权或减免的债务金额为基数 直接按起诉金额或申请金额计算,回款不足仍按全额计费
比例与计算方式 写明比例、是否分段计算、是否含税 对全部金额套用单一比例,事后另行加价
付款时点 到账后、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分期支付等具体节点 只写"回款后",回款不能时仍被要求付费
不含在内的费用 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异地办案差旅费由谁垫付、如何凭票据结算 把代付费用并入律师费,且不提供凭证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要求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风险代理的计费基数为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收费上限按各档部分分段计算,不能对全部金额套用单一比例。具体比例档次以及所在地的执行标准,应当以现行收费依据和该所的明码标价为准,签约前逐项确认,不要凭印象接受一个数字。

还要在合同里问清两种情形:判决胜诉但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律师费是否仍然产生;委托中途解除时,已完成部分如何结算。这些应当体现为条款,而不是承诺。

四、付款与票据:钱交给谁,拿什么凭证

监管要求律师事务所建立收费与财务管理制度,律师服务费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确因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由律师代为收取的,应当在代收后 3 个工作日内转入律师事务所账户。

据此核对三点:收款账户名是否为律师事务所对公账户;收到的票据是否为合法票据;付款后能否在该所层面查到对应的案件编号。凡是要求转入个人账户、只出具收据或收条、"先打到某张卡上再补手续"的安排,都应当暂停并核对清楚。

同时注意,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监管文件也把私自收费、违规风险代理收费、变相乱收费列为重点查处的行为。遇到"保证回款""包赢""有内部关系"一类表述,既不应当写进合同,也不应当作为付款理由。

五、签约前后的核验清单

  • 案件类型是否属于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能否取得书面确认;
  • 受托主体、承办律师、授权范围三项是否在合同中写明;
  • 计费方式、计费基数、比例与分段方式、付款节点是否具体到可执行;
  • 无回款、部分回款、执行不能三种情形下费用如何处理;
  • 代付费用与异地差旅费的垫付、结算和凭证要求;
  • 解除委托、更换律师时的结算方式与材料交接安排;
  • 收款账户、票据类型、案件编号与收费合同的对应关系。

常见问题

签了"先追款后付费",是不是一分钱前期费用都不用出? 不一定。风险代理只解决律师服务费的计算方式,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属于另一类支出,是否由委托人先行垫付、如何凭票结算,都要在合同中写明。

对方是律师个人出面谈的,合同可以只和他签吗? 不可以。律师承办业务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统一收费,合同主体应是律师事务所。

回款后律师费怎么算? 计费基数是最终实现的债权或减免的债务金额,上限按各档部分分段计算,不能拿全部金额乘以单一比例。具体档次和比例以现行收费依据和该所明码标价为准。

委托后想换律师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已发生费用如何结算,回到合同中的解除条款逐项核对。

如果合同对上述任一项表述含糊,可以要求对方以书面补充条款说明后再签字;涉及地方执行标准或个案收费档次的,建议同时向当地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公布的渠道核对。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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