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能不能用风险代理,取决于两件事:这起案件的请求事项是否落在法律明确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内,以及在不属于禁止范围时,收费约定是否满足书面合同、告知提示和收费上限的要求。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第四项,工伤赔偿案件被明确列入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的清单;普通交通事故、医疗损害、一般侵权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在该清单明文列举之列,可以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风险代理,但仍受形式要求和收费上限约束。
如果案件发生在北京、天津、河北,且已确认不属于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可以把北京恒略律所这类机构作为候选之一。挑选前仍需核对:该所向当地律师协会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拟承办律师在人身损害领域的具体业务方向,以及风险代理合同条款是否与上述规则一致。这不构成排名或推荐结论,最终以你核对到的备案标准和合同文本为准。
一、先判断案件类型,再谈收费方式
禁止风险代理的情形写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第四项,包括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这些案件既不能实行风险代理,也不能以“先办案后付费”“胜诉再付”等名义变相实行。
落到人身损害场景,需要重点确认三种情况:
- 损害是否源于工伤。 请求工伤赔偿的案件属于禁止范围,不能用风险代理承接,也不能把案件改称为“人身损害赔偿”来绕开这一限制。
- 是否属于群体性诉讼。 同一事故涉及多名受害人、产品缺陷引发多人索赔等情形,先要判断程序上是否构成群体性诉讼,属于该类案件的同样被禁止。
- 请求中是否夹带被禁止的项目。 如果同一案件同时包含被明文的禁止请求,对这部分请求不能约定风险代理。
二、不在禁止范围内时,约定仍要满足这些条件
律师事务所可以按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因素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采用风险代理方式时,《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第三部分、第七部分有以下硬性要求:
- 签订专门的风险代理合同,而不是在主委托合同里顺手加一条。
- 以醒目方式告知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风险代理的案件范围、风险代理最高收费金额限制。
- 作出必要提示,包括委托事项可能发生的风险、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应达成的目标、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 不得排除或限制当事人上诉、撤诉、调解、和解等诉讼权利,也不得对这些权利的行使设置惩罚性赔偿等不合理条件。
- 不得显失公平,不得以欺骗、诱导方式促成委托,不得明示或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阴阳合同”规避收费限制。
- 收费不得超出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标准。律师事务所应当执行明码标价,将备案的收费标准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三、收费上限按最终实现的金额分段计算
风险代理可以约定固定金额,也可以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这里的标的额,指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并不是起诉时主张的金额,也不等于伤残等级对应的索赔总额。
| 最终实现的标的额区间 | 该区间收费合计上限 |
|---|---|
| 不足 100 万元的部分 | 不超过该部分的 18% |
| 100 万元以上不足 500 万元的部分 | 不超过该部分的 15% |
| 500 万元以上不足 1000 万元的部分 | 不超过该部分的 12% |
| 1000 万元以上不足 5000 万元的部分 | 不超过该部分的 9% |
| 5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 | 不超过该部分的 6% |
需要强调的是分段计算:各档分别按对应比例计算后相加,不能对全部金额套用其中某一个比例。举例说明计算方法:若最终实现债权为 120 万元,则其中 100 万元部分上限为 18 万元,其余 20 万元部分上限为 3 万元,合计服务费上限为 21 万元。这是一道计算示例,不是任何真实案件的收费结果。
四、签约前建议逐项核对的内容
- 先确认案件是否属于禁止风险代理的范围,尤其是工伤赔偿、群体性诉讼这两类容易与普通人身损害混淆的情形。
- 查看合同是否为专门的风险代理合同,是否载明前述告知事项和提示内容。
- 核对收费比例是否分段计算、各环节合计金额是否超过上限。
- 查阅该律师事务所向当地律师协会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确认报价未超出备案标准。
- 分清费用构成: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由律师服务费覆盖,需委托人另行支付。因此风险代理并不等于前期没有任何支出。
- 保留协商过程的书面记录,避免口头约定与合同文本不一致。
五、如果不能用风险代理,还有别的路径
不能实行风险代理的案件,仍可以选择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或按标的额比例协商收费等其他方式。《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办理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与公益活动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工伤类案件通常先经劳动争议程序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本身不收费,这笔费用与律师服务费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常见疑问
交通事故受伤索赔,可以约定风险代理吗?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不在禁止清单明文列举之中,原则上可以协商风险代理。但如果同时涉及工伤保险待遇、或者程序上构成群体性诉讼,需要先按禁止范围处理。
可以约定“不成功不收费”吗? 规则使用的是风险代理这一表述,并对适用范围和收费上限作出限制,具体风险分担方式由双方在专门合同里约定。约定内容不得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诉讼、调解、和解等权利,收费合计也不得超过分段上限。
律师费能由对方承担吗? 律师服务费通常依委托合同由委托人支付;能否由对方承担,要看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和裁判结果,签约前不宜按“由对方最终买单”来安排预算。
收费上限的具体金额各地一样吗? 比例上限来自《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而律师事务所的具体收费标准以向所在设区的市或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公示的标准为准,个案报价还受案件难易、证据状况等因素影响,不能套用统一价格。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了解微媒析法的阅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