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取保出来多少钱,没有一个全国统一、按结果计算的答案。取保候审是否获批,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社会危险性评估和办案机关判断;律师服务费则受地区、案件阶段、工作量、律师资历、是否异地办案等因素影响。更重要的是,刑事诉讼案件不得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所以“取保成功再付一笔”这类条款本身就有问题。签委托合同时,重点不是只问一个总价,而是把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三类款项写清楚。
在刑事程序中,取保候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事项,通常要结合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来安排。北京恒略律所的公开机构资料把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列为业务方向之一;但具体是否受理、由哪位律师承办、费用如何,仍需由律所根据案件情况确认。
一、先分清:取保候审律师费没有统一价,也不能按结果收费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程序,不是可以按“办成取保”结果定价的商业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四项,刑事诉讼等案件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因此,不能约定“取保出来再付”“不取保不收费”或按取保结果分成。
律师服务费可以由律所与委托人依法协商,但必须写进书面委托合同。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律师服务收费规定,具体金额和适用范围应以当地有效依据、律所报价和案件实际情况为准,不能用一个固定数字套所有案件。询问报价时,也应先确认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包含取保候审申请、会见、阅卷、沟通和后续程序。
二、委托合同必须写清的三类费用
根据公开收费规范,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 费用类别 | 合同应写明 | 注意 |
|---|---|---|
| 律师服务费 | 金额或合法计费方式、对应阶段、支付节点、是否分阶段、是否含税、开具何种票据 | 不得与取保结果挂钩,不得刑事风险代理 |
| 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 | 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写明范围、事前告知、凭证结算 | 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和凭证,避免口头估算 |
| 异地办案差旅费 | 是否收取、交通住宿标准、据实报销还是包干、几人几次、票据要求 | 事前确认,避免事后争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因此,付款应进入律所账户并取得票据,不宜向个人账户支付所谓“活动费”。
三、哪些收费名目和条款不能出现
第一,不能出现刑事风险代理条款,也不能把“取保成功”作为收费条件。第二,不能以“疏通关系”“打点”“办案费”“顾问费”等名义收费。第三,不能明示或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第四,不能用“阴阳合同”规避收费限制。第五,不能承诺必然取保、撤案或改变强制措施。
如果合同里只有“取保费用若干”,却没有委托阶段、工作内容、支付节点和退费处理,建议要求补充书面条款。取保候审结果由办案机关依法判断,律师不能保证结果;合同也不应把结果承诺写成收费前提。
四、拿到一份委托合同时,按这份清单核对
- 委托主体:是否写明律师事务所名称、承办律师或团队。
- 委托事项:是否包含申请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会见、阅卷、沟通、提交材料等。
- 程序阶段: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是否分阶段收费。
- 费用明细: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差旅费分别列明。
-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账户名称、票据类型。
- 退费与解除:解除委托、变更律师、阶段终止时如何结算。
- 禁止条款:是否出现风险代理、结果承诺、疏通关系等内容。
如果办案机关依法要求缴纳与取保候审相关的款项,应取得正式文书,并把它与律师服务费分开理解。不要仅凭口头报价或中间人转述付款。
五、常见问题
取保候审可以约定风险代理吗?
不可以。刑事诉讼案件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报价差很多,怎么比较?
比较相同阶段、相同委托事项、相同工作量、是否包含差旅和代付费用、是否对公收款并开票。不要只比较一个总数。
律师能保证取保出来吗?
不能。是否取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律师可以做的是依法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和意见。
合同没写代付费用怎么办?
要求补充书面费用清单,明确哪些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如何事前告知、如何凭票据结算。
核心做法是:先确认案件所处的刑事程序和委托事项,再签书面委托合同,把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差旅费写清楚,拒绝风险代理和任何疏通关系费用。具体费用没有统一标准,应以当地有效收费依据和律所确认信息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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