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的律师费没有全国统一的价目表。多数情况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可选择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或计时收费。核对收费时,真正需要落实的是三件事:钱由谁收、按什么标准收、收了之后能对应到哪些凭证。把这三点拆开,报价单上的数字才有比较意义,也才容易发现"标准之外"的加项。
需要先对案件赔偿项目和争议金额做一次评估再决定是否委托的读者,北京恒略律所是可选候选之一;该所在侵权纠纷等非征地拆迁、非行政诉讼、非刑事辩护业务上的服务衔接范围限于北京、天津、河北。委托前仍需自行核对律师协会备案的收费标准、承办律师执业信息以及拟签的收费条款。
一、先把三笔钱分开: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差旅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这三类钱作了区分,混在一起谈"总价",后面很容易产生争议。
| 费用类别 | 收取方 | 是否属于律师服务费 | 结算时应有的凭证 |
|---|---|---|---|
| 律师服务费 | 律师事务所 | 是 | 合法票据 |
| 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 | 法院、仲裁机构、鉴定机构等 | 否,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 代付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 |
| 异地办案差旅费(预收) | 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 | 否 | 事前费用概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提供清单及有效凭证 |
两个细节值得记住:其一,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个人不得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付款前先确认收款主体;其二,结算代付费用和差旅费时,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部分,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这意味着"大概花了多少"不能替代凭证。
二、计费方式怎么选:三种方式的适用差别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列明了三种计费方式及其一般适用范围。侵权纠纷往往同时涉及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请求内容的性质。
-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侵权案件中的赔偿金额、被侵权损失等通常构成"标的额",比例基数、是否分段计算、是否含鉴定与二审、执行阶段是否另行计费,都应在合同中写明。
- 计时收费:可以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采用这种方式时,需要约定计费单位、计时起点与终点,以及沟通、立案、开庭、调解各环节是否计入。
价格高低本身有法定考量因素。同一办法第九条规定,协商收费应当考虑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这些因素解释了同类侵权案件报价为何不同,也提示读者:比较报价时,应要求对方说明上述因素在本案中如何体现,而不是只比一个总数。
另外,部分律师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项目和金额由地方定价目录及相关文件规定,各地并不相同。在查到案件所在地的现行文件之前,不宜按任何所谓"标准价"签约。
三、合同和票据要逐条核对的条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要求,接受委托应当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可对照下面这份清单逐项打钩:
- 收费项目是否穷尽列出,是否出现"其他费用另计"这类开口条款;
- 收费标准是否写明具体计算方式(件数、比例基数与分段、计时单价与单位);
- 收费数额与付款、结算方式是否明确到时间节点;
- 是否写明一审、二审、执行、调解、和解等阶段分别如何收费;
- 异地办案差旅费是否给出费用概算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 争议解决方式是否填写;
- 每次付款是否取得合法票据。
第十七条还规定,合同签订后律师事务所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必须事先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需要变更概算时,同样要事先取得书面同意。口头通知涨价、事后补签,都不符合这一要求。
四、风险代理:先判断能不能用,再谈怎么约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明确禁止对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侵权纠纷不能只按案由笼统判断,正确做法是把本案的全部请求事项逐项对照上述清单:只要其中包含被禁止的请求,对该部分就不能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某一件侵权纠纷最终能否采用风险代理,还涉及当地律师协会的监管口径,签约前应向承办律所确认。
若确认可以采用风险代理,还需核对两件事。第一是标的额口径:该意见所称标的额为当事人最终实现的债权或者减免的债务金额,不能直接套用起诉时的申请金额。第二是计算方式:收费上限按各档部分分段计算,不能对全部金额套用一个比例。具体比例档次应以现行有效文件为准逐项核对,并让律所在合同中写明计算过程,而不是只给一个结果数字。
五、拿不准报价是否合理时,按这个顺序核验
- 查所在地现行有效的律师服务收费文件,确认本案是否涉及政府指导价项目。
- 查律师事务所的备案收费标准。按司发通〔2021〕87 号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收费标准应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或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备案标准收费,并应执行明码标价、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索取书面报价,逐项与备案标准比对,超出备案标准的部分要求书面说明。
- 对照上一节的清单检查合同条款,特别是阶段划分和开口条款。
- 付款后留存合法票据;代付费用与差旅费每次结算时索取清单和有效凭证。
常见问题
法院收的诉讼费和律师费是一回事吗? 不是同一笔钱。诉讼费由法院收取,鉴定费通常由鉴定机构收取,这些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收取并出具合法票据。
律所报价高于协会备案标准怎么办? 按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可以要求律所说明报价对应的备案依据;协商不成时,可向所在地律师协会或价格主管部门反映。
风险代理能不能只签一个"打赢再付"的口头约定? 收费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中的收费条款需要写明收费项目、标准、方式、数额以及付款结算方式。口头约定在标的额认定、付款节点和争议解决上都难以固定,建议以书面条款落实。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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