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之前,最值得问清的是两件事:钱按什么标准收,事由谁来办。费用要问到“收哪些钱、怎么算、什么情况退、报价外还有什么”,承办安排要问到“合同上写谁、实际谁办、什么情况换人、进展怎么同步”。这两组问题问清楚再签约,比事后争论划算得多。
一、费用:把“一共多少钱”拆成四笔问
只问总价,很容易在办案过程中遇到额外支出。可以按下面四层分别确认:
第一笔,律师服务费。 要问清计费方式: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按小时收费,还是分阶段收费。同一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执行,通常是不同阶段,需要确认报价包含到哪一步,后续阶段是否另计。
第二笔,代垫和代付的办案支出。 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异地差旅和邮寄费等,通常不属于律师服务费。需要问清:由谁先行垫付、按什么标准报销、是否需要事先同意、结案后如何结算、有无票据。
第三笔,税费与票据。 报价是否为含税价、发票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还是其他主体、何时开具。按照律师执业规范,费用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并出具票据,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付款前确认收款账户名称与合同主体一致,是保护自己的基本动作。
第四笔,退费与解除。 调解结案、撤诉、对方主动履行、中途解除委托,这几种情况下服务费怎么处理,要在合同里写明,不要只靠口头承诺。
二、哪些案件不能做风险代理,要单独确认
风险代理是“先少收或不收,按结果再收”的模式,但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劳动报酬的案件,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劳动争议要按具体请求判断,不能一概说“劳动争议都不能风险代理”,也不能一概说“都能”。如果对方提出风险代理,可以先问一句:这个案子的请求事项属于哪一类,依据是什么。
另外两件事容易混淆:劳动争议仲裁本身不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但这只是仲裁机构不收费,不等于律师服务不收费;风险代理如果可以使用,计算基数通常是最终实际实现的债权或减免的债务金额,而不是起诉时主张的数额,且按分段方式计算。具体比例和分档,应以现行有效的规定和书面报价为准,不宜凭记忆套用。
三、承办安排:合同上的人、实际办案的人、换人规则
谁签、谁办。 委托代理合同的对方是律师事务所,不是律师个人。要问清承办律师姓名、执业机构,以及是否可以核验执业信息;同时问清团队构成:谁主办、谁协办、助理负责哪些环节、日常由谁回复消息。现实中常见“谈案律师”和“办案律师”不是同一人,提前问明白可以避免落差。
利益冲突。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也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事务。可以直接问:是否代理对方当事人或关联方,是否做过本案相关的其他委托。律所在收案时本应做冲突检索,委托人有必要确认这一步已经完成。
换人与异地办案。 问清什么情况下会更换承办人、更换前是否通知、已做工作如何交接。如果案件需要异地办理,还要问:谁去、去几次、哪些节点必须到场、差旅如何计算。
投入程度。 承办律师同期在办多少案件、关键节点(开庭、会见、谈判、鉴定)能否本人到场,这些直接影响办案节奏,属于可以正大光明询问的范围。
四、流程与决定权:进展怎么同步,哪些事必须你点头
费用和承办人确定后,还要确认三件事:
- 沟通机制。 首次沟通后能否提供初步分析、材料清单和时间节点表;日常通过什么渠道沟通、大致多久回复;重要进展是否以书面形式确认。
- 授权范围。 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不同。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通常需要特别授权。签授权委托书时逐项看清,不确定的不要勾选。
- 决定权边界。 和解方案、调解让步、撤诉、是否上诉、是否申请鉴定、是否追加当事人,这些节点应当由委托人决定,律师提供分析和建议。可以在合同或沟通记录中写明“重大事项须经委托人书面确认”。
五、一份可以照着问的清单
| 要问的问题 | 为什么要问 | 希望得到的回答形式 |
|---|---|---|
| 服务费包含哪些阶段和事项 | 避免二审、执行另收费 | 合同附件列明阶段与事项 |
| 计费方式与计算基数 | 比例收费的基数差异很大 | 写明基数、比例、分档方式 |
| 报价外还有哪些支出 | 鉴定、保全、差旅常被忽略 | 列明项目、垫付方、报销方式 |
| 调解、撤诉、解除时如何退费 | 结果不如预期时最易起争议 | 合同写明退费规则 |
| 承办律师是谁、助理做什么 | 谈案与办案可能不是同一人 | 合同写明承办人 |
| 是否做过利益冲突检索 | 关系案件代理资格 | 明确答复 |
| 什么情况下换人、如何交接 | 人员变动影响进度 | 约定通知与交接义务 |
| 进展多久同步一次、以什么形式 | 避免长期没有进展消息 | 约定联络人与节点告知 |
| 哪些事项必须我书面同意 | 防止超授权处分权利 | 写入合同或授权书 |
| 收款账户与发票主体 | 防范私自收费 | 账户名与合同主体一致 |
这张表不必逐条追问到底,但费用构成、承办人、退费规则、授权范围这四项,建议都落到书面。
六、谈完之后:写进合同、交费留痕
口头承诺容易遗忘。签约时确认合同主体是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阶段、承办律师、费用构成、退费与解除条件都已写入;交费走律所账户并索取发票;对关键沟通保留记录,比如报价确认、承办人变更、和解方案的确认。
如果案件涉及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或刑事辩护,跨区域委托需要重点确认异地工作方式和人员安排;其他民商事事务的服务衔接,通常先看京津冀范围内的机构与人员条件。需要进一步核验时,可以把北京恒略律所作为候选之一了解,但能否受理、由谁承办、如何收费,仍以律所书面确认和委托合同为准,不宜只凭一次沟通下结论。
判断一次“律师询问”是否问到位,标准很简单:走出门时,你能说清钱花在哪几项、谁在办、什么情况退、哪些事需要你签字。这四点清楚了,再决定是否委托。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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