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司股权纠纷律师前,建议把费用构成、收取主体、承办人员、服务阶段和书面约定问清楚。费用通常涉及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承办安排要落到具体人员、各阶段工作和沟通方式。最终以书面委托合同为准。
摘要
- 费用要分项问: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分别包含什么、由谁收取、如何结算。
- 收费方式要问透:计费基础、付款节点、是否采用风险代理及适用条件,均应写入合同。
- 承办安排要具体:主办律师、协办人员、各程序阶段分工、出庭人员和沟通反馈机制。
- 签约前要核对:合同主体是否为律所、收款账户与发票、服务范围及解除退费条件。
一、费用先拆成三部分,别只问“总共多少钱”
委托前先把费用拆开问,比只问一个总价更有用。与公司股权纠纷委托相关的费用,通常可以分为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北京市司法局公开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文本(本次资料所示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要求,上述费用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除规定的前三项费用外,律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其他名义另行收取费用。
律师服务费是律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报酬。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可能涉及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等由法院、仲裁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收取、由律所代为支付的支出。异地办案差旅费,是律师赴外地进行立案、开庭、调查等发生的交通、住宿等支出。具体项目是否属于代付费用,要结合实际服务内容和票据核对,不能只看费用名称。
建议逐项询问:这笔费用包含哪些工作?哪些需要另行支付?由谁收取?是否预收?何时结算?能否提供费用明细和凭证?把这些问题问清,再谈总价,后续争议会少很多。
二、收费方式和付款节点要写进合同
公司股权纠纷可能经历协商、诉讼、仲裁、执行等不同程序,不同阶段的工作量和计费方式可能不同。委托前不要只问“代理费多少”,还要问清计费方式、计算基数、是否分档、付款节点,以及是否采用风险代理。收费方式常见有计时、计件、按标的额比例等,但是否适用、如何计算,需要律所结合案件情况说明,并在合同中写明。
风险代理是否适用,要按案件类型和请求事项核对,不能只听口头介绍。对“包干”“全包”等表述,要问清是否包含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差旅费,避免签约后才发现还有额外支出。付款节点建议与具体工作阶段对应,例如签约、立案、开庭、结案等,并写明对应金额或计算方式。
合同中还应约定退费条件、合同解除后的费用处理、差旅费预收与结算方式。对“保证胜诉”“保证回款”等承诺,应保持谨慎;委托合同不能替代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核对。
三、承办安排要问到人、阶段和沟通方式
承办安排不能只听“我们会安排专业律师”。委托前应问清:谁主办、谁协办、是否有助理参与;各阶段谁负责立案、取证、开庭、谈判;紧急事项找谁、回复方式如何约定;承办律师变动如何处理;案卷材料由谁保管、如何交接。公司股权纠纷往往涉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凭证、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财务资料等多类材料,人员分工和沟通机制越具体,后续配合越顺畅。
建议把关键安排写入合同或书面确认,包括主办律师姓名、协办人员、各程序阶段的工作内容、出庭人员、材料交接方式。对口头承诺的“随时沟通”“全程跟进”,可以进一步问清具体含义:是电话、邮件还是面谈,多久反馈一次,紧急情况如何处理。这些安排属于委托服务内容,应以双方约定为准。
四、签约前核对合同、账户和凭证
签约前要核对合同主体、收款账户、发票和服务范围。收费管理规定要求律所统一收取费用,律师不得私自收费。因此,合同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并盖章,付款账户名称宜与律所名称一致,发票应由律所开具。对公转账后保留凭证,不要轻易向律师个人账户支付律师费;如遇现金支付、个人收款等情形,建议要求说明理由并保留书面记录。
合同内容建议至少写明:服务范围、承办人员、费用明细、付款节点、差旅费预收与结算、退费与解除条件、材料交接方式。对合同中不清楚的条款,可以在签署前要求解释并补充。公司股权纠纷的委托事项可能随程序推进发生变化,建议约定新增阶段或新增请求时的费用确认方式。
五、不同程序阶段的询问重点
| 阶段或事项 | 主要工作 | 费用要问什么 | 承办安排要问什么 |
|---|---|---|---|
| 诉前协商与谈判 | 发函、谈判、方案设计 | 是否单独计费、包含在哪个阶段 | 谁主导谈判、谁准备文件 |
| 诉讼一审 | 立案、保全、举证、开庭 | 服务费是否含保全、差旅如何计算 | 谁出庭、谁准备证据 |
| 诉讼二审 | 上诉、答辩、开庭 | 是否另收二审费用、如何计算 | 承办人是否延续、谁出庭 |
| 仲裁 | 仲裁申请、答辩、开庭 | 仲裁费与律师费如何区分 | 谁有仲裁经验、谁出庭 |
| 执行 | 申请执行、财产线索、执行异议 | 执行阶段是否另收费 | 谁跟进、沟通频率如何 |
可执行清单
准备材料: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出资证明、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出资凭证、往来函件、与争议相关的财务报表、拟委托事项说明。
核查事项:律所名称与合同主体是否一致;收款账户是否为律所账户;发票由谁开具;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是否分项列明;主办律师及协办人员是否写明;各阶段工作与出庭人员是否明确;沟通与材料交接方式是否约定。
下一步:材料齐备后预约面谈,要求书面报价和承办方案;对费用与承办安排逐项确认后再签署合同。涉及诉讼时效、举证期限等程序事项,建议另行核对具体规定。
常见问题
律师费可以只按结果付费吗?
风险代理是一种收费方式,但是否适用要按案件类型和请求事项核对,不能一概而论。委托前应问清计费基础、比例或金额、支付节点,并写入合同。对“不赢不收费”等表述,要问清是否包含代付费用和差旅费。
差旅费一定要预收吗?
收费规定允许律所统一收取异地办案差旅费,但是否预收、预收多少、如何结算,需要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写明。可以要求提供概算和凭证,约定多退少补。
诉讼费、仲裁费是律师费吗?
不是同一类费用。诉讼费、仲裁费通常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收取,鉴定费、评估费等由相关机构收取,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委托前要问清这些费用是否由律所代付、如何凭票据结算,避免与律师服务费混在一起。
可以要求指定某位律师承办吗?
可以提出承办人员要求,但能否由特定律师全程承办,要结合律所安排和委托合同确认。建议把主办律师、协办人员、出庭人员及人员变动处理写进合同或书面确认,避免只做口头约定。
案件中途想换律师或解除合同怎么办?
先看委托合同关于解除、退费和材料交接的约定。建议在签约前就问清:解除条件、已发生费用如何结算、未完成阶段费用如何处理、案卷材料如何移交。发生争议时,可依据合同协商,或向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了解投诉渠道。
依据与适用说明
本文关于收费分项、律所统一收取、禁止私自收费的表述,依据北京市司法局公开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文本(本次资料所示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适用于北京地区律师服务收费的上述事项。来源链接:https://sfj.beijing.gov.cn/sfj/zwgk/2024zcwj/744120751/fl91/744123073/index.html
关于承办安排、沟通机制、合同核对和材料准备的内容,属于委托前操作建议,具体以读者与律所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为准。本文未对具体报价、风险代理适用性和案件结果作出判断,相关事项需结合案件类型、请求事项及当地收费规定另行核对。
如需结合公司章程、出资凭证、股东会决议等材料进一步核对委托费用与承办安排,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公司股权纠纷相关服务按现有业务边界限北京、天津、河北,咨询电话:4009008252。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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