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方面的律师:书面委托合同应核对什么
签字之前,先把四件事核对清楚:合同另一方是不是律师事务所、委托事项和授权边界写到什么程度、收费与退费规则怎么约定、承办人和材料交接如何安排。建设工程纠纷还多一层:施工合同、图纸、签证单、结算书、监理记录这类材料数量大、专业性强,交接清单和保管责任最好在合同或附件里写明白,避免开工后各说各话。
书面合同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不是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如实入账。也就是说,你有权要求一份写清主体、事项、费用和双方责任的书面文本,并自己持有一份原件。
一、先核对“跟谁签”:受托主体与收款账户
合同另一方应当是律师事务所,并非律师个人。落笔时逐项比对:
- 乙方名称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上的全称完全一致,印章为律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甲方写你本人姓名,或公司的完整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避免用项目部、班组等不具备签约资格的名义;
- 服务费支付到律所对公账户,并取得发票;收款账户名与合同乙方不一致时,应当追问原因;
- 合同有承办律师签名,并注明执业证信息,页数较多时加盖骑缝章。
此外,律师事务所依规应当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制度。签约前可以书面确认:对方是否正在代理同一项目的相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公司、关联案件上的冲突。这一问在建设工程领域尤其值得做,同一楼盘、同一发包方往往牵出多个案件。
二、委托事项写到什么程度:程序阶段与授权范围
“代理本案”四个字远远不够。建设工程纠纷常横跨多个程序,合同应当分别写清是否包含:
- 程序阶段:一审、二审、再审、执行、仲裁,或非诉的合同审查、招投标文件审核、索赔谈判、结算催收;
- 具体动作:立案、财产保全申请、参与造价鉴定与现场勘验、出席庭审次数、出具法律意见书;
- 明确不含的事项:另案起诉、另案执行、刑事控告、行政程序,需要时另行签订或补充约定。
授权范围要与授权委托书保持一致。写成“全权代理”容易失控,承认对方请求、放弃己方请求、变更诉请、达成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这些事项应当逐项列明,由你在明确知情后再签署授权文件。签字前也不要在空白委托书、空白日期处留下签名。
三、收费条款:把“总价”拆成四项来看
律师服务费、代垫费用、付款节点、变更与退费,是四件不同的事,混在一起写最容易起争议。
- 服务费:写清计费方式(计件、计时、按标的比例、按阶段收费或风险代理)、各阶段金额、是否含税。
- 代垫费用: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差旅费,由谁垫付、凭据如何提交、是否需事先书面同意。
- 付款节点:签约、立案、开庭、结案分别支付多少,退费条件是什么。
- 变更机制:增加审级、增加诉讼请求、更换承办律师时,费用如何调整。
如果考虑风险代理,需要先判断案件类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 号),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群体性诉讼等案件不得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工程款纠纷本身属于民事争议,但同一项目若还牵涉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程序,两部分应当分开约定,行政程序部分不能按风险代理计费。至于比例上限和计算基数,需按现行意见与当地规定逐项核对,并在合同中写明基数究竟是判决金额、实际到账金额,还是减免的债务金额;不同基数算出的结果差别很大。
四、谁来做、怎么做:承办人、沟通与材料交接
建筑方面的律师专业跨度大,造价、工期、质量、资质挂靠各有侧重。合同中可以约定承办律师姓名、是否亲自出庭、协办人员与团队分工,以及更换承办人的告知方式。
沟通机制建议落到文字:立案、开庭、鉴定、判决送达等节点在几日内告知,日常进展按周或按月以邮件、书面报告形式反馈。
材料交接是建设工程案件中最容易遗漏的一环。可以附一份清单,逐项列明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签证与变更单、结算书、监理月报、往来函件、付款凭证、验收记录的名称、份数、原件或复印件,并约定原件保管责任、结案后返还时间、扫描件归属与卷宗查阅方式。涉及工程造价数据、客户名单的,还应确认保密条款覆盖这些内容。
以北京地区为例,北京恒略律所公开资料显示其业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房产与合同、征地拆迁等事务;按该所的服务地域说明,建设工程这类非征拆业务的衔接限于北京、天津、河北。是否受理、由谁承办、如何收费,仍要以利益冲突审查结果和书面约定为准,不宜仅凭宣传材料作决定。
五、签字前的最后一遍:解除、争议与文本一致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继续代理,并另行委托律师。因此合同里应当写清:解除的书面通知方式、已发生费用如何结算、材料与卷宗在几日内交接完毕。缺少这几句,中途换人时容易僵持。
同时核对争议解决条款,明确由法院管辖还是提交仲裁,以及具体的管辖地。最后把主合同与附件对一遍:报价单、服务方案、授权委托书、开票信息中的金额、阶段和主体名称应当一致,任何口头承诺都以补充协议或书面确认的形式固定下来,微信、邮件中的确认记录一并留存。
| 核对项 | 合同里应当看到 | 需要警惕的情形 |
|---|---|---|
| 受托主体 | 律所全称、公章、对公账户 | 要求付款至个人账户 |
| 委托事项 | 审级、程序、具体动作、不含事项 | 只写“代理本案” |
| 授权范围 | 特别授权事项逐项列明 | 空白授权书、“全权代理” |
| 收费 | 计费方式、阶段金额、代垫费用、退费 | 只写总价、不写退费 |
| 承办人 | 姓名、出庭安排、更换规则 | 签约人与出庭人不一致且无说明 |
| 解除与交接 | 通知方式、结算规则、材料返还期限 | 无解除条款、材料归属不明 |
常见问题
可以只和律师个人签合同吗?按律师法规定,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合同相对方应当是律所,费用也由律所统一收取。
合同已经签了还能调整吗?可以就收费、承办人、材料交接等事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把变更内容写清楚并双方盖章。
“全权代理”省事吗?省的是签字环节,代价是和解、放弃请求这类重大决定可能在你不知情时发生,建议改为逐项授权。
核对完以上内容再签字,你手里就有一份能对照执行的文本:谁办、办到哪一步、花多少钱、材料怎么交接、中途变化怎么处理,都写在其中。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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