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申请书(程序上通常称“申请执行书”)的律师代写费用,没有统一价目。实际报价通常拆成三块:咨询或材料审查费、文书代写或执行代理费、办案支出。只委托代写申请书,常见按件或计时收费;把立案、财产查询、查封冻结、拍卖跟进等一并委托,才会涉及按标的额比例、分阶段或按件加计费。签约前应拿到分项报价,写清服务边界和办案支出范围。
费用口径因服务范围差异很大。在北京、天津、河北范围内,如需核对文书代写与执行代理的报价项目,可以向北京恒略律所了解其受理范围与收费明细;具体承办范围、人员安排和收费以受理确认信息为准。
一、三笔钱各管什么
| 费用项目 | 对应服务 | 常见计费方式 | 签约时要写清 |
|---|---|---|---|
| 咨询费 | 面谈、电话沟通、材料初审、执行条件判断 | 按次或按时 | 是否单独收取、能否抵扣后续代写或代理费 |
| 代写费 | 起草申请执行书、整理证据清单、核对申请事项 | 按件、按份或计时 | 修改次数、是否含立案材料指导、是否含后续递交 |
| 代理费 | 委托律师代理执行程序,包括财产线索梳理、与法院沟通、参与执行措施申请 | 按件、按标的额比例分段、分阶段 | 服务到哪个阶段、是否含执行异议、复议、追加被执行人 |
| 办案支出 | 复印打印、邮寄、查询、公告、差旅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 实报实销或约定包干 | 范围、凭证、是否预收、结余是否退还 |
这四类中,咨询和代写最容易混在一起。有的机构把材料初审计入代写费,有的单独收咨询费;有的代写报价只含一份申请书,证据目录、财产线索表另算。问价时直接问“这个价格对应哪些交付物”,比只问总价更有用。
法院收取的申请执行费、公告费等与律师服务费分属不同项目,缴纳主体和方式以法院通知为准,不应混在律师报价单里比较。
二、只代写申请书,费用通常怎么定
只代写文书时,按件计费比较常见,也可能按小时计费。价格差异主要来自文书工作量,而不是“申请书”三个字本身。可核验的影响因素包括:
- 执行依据是什么:生效判决、调解书、仲裁裁决,还是公证债权文书。依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还要核对公证文书本身;法院认为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会裁定不予执行。
- 被执行人是单人还是多人,是否需要分别列明。
- 是否已有财产线索材料,是否需要代为整理成清单。
- 是否属于恢复执行、是否需要说明终结本次执行后的新情况。
- 是否需要异地递交或跨区域沟通。
- 代写方是否承担立案材料核对、补正指导。
代写服务与代理服务是两类委托。代写方通常只对文书内容和材料整理负责,不当然取得代理权限,也不当然负责后续查询财产、申请查封或跟进拍卖。签约时把“只写文书”还是“写文书加指导立案”写清楚,可以避免后续加价争议。
三、委托全程执行代理,报价为什么高出一截
执行程序不只提交一份申请书。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通知履行的,法院有权查询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并根据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代理工作可能涉及财产线索梳理、执行措施申请、拍卖变卖跟进、参与分配、执行异议等环节,工作量与只写一份文书不同。
代理费可能按标的额比例分段计算,也可能按阶段或按件加计。采用风险代理的,要先核对基础法律关系是否属于禁止范围。《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明确,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等案件禁止实行或变相实行风险代理。基础案件属于这些情形的,不能只把服务写成“执行阶段”来规避限制。风险代理还有上限和分段计算规则,具体适用需要结合案件类型核对,不能只听口头承诺。
执行结果受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财产线索、法院措施等影响,任何报价都不应附带“保证回款”“保证执行到位”的承诺。
四、影响报价的六个可核验因素
向不同机构询价时,用同一组问题比较,报价才有可比性:
- 执行依据和文书数量:一份判决书还是多份文书,是否涉及公证债权文书、仲裁裁决。
- 被执行人人数和身份:自然人、公司、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追加被执行人。
- 财产线索是否齐备:有无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应收账款等线索材料。
- 是否需要异地办理:异地财产查询、异地法院沟通会增加时间成本。
- 程序节点:首次申请执行、恢复执行、执行异议、复议,属于不同工作内容。
- 服务范围:只代写、代写加立案指导、全程代理,报价基础不同。
把这些情况一次性说明,机构才能给出相对具体的分项报价;只报“代写多少钱”一个数字,往往无法判断包含哪些工作。
五、签约前把报价单和合同对一遍
拿到报价后,重点核对以下内容:
- 服务项目是否分项列明:咨询、代写、代理、办案支出各是什么价格。
- 代写包含哪些交付物:申请书、证据目录、财产线索表、立案材料清单,修改几次。
- 代理费对应哪个阶段:是否包含执行异议、复议、追加被执行人、参与分配。
- 办案支出是实报实销还是包干,预收多少,凭证如何提供,结余是否退还。
- 付款节点和退费规则:未立案、撤回委托、对方主动履行时如何结算。
- 是否含税、能否开具发票。
- 是否存在风险代理安排;如涉及,先核对案件类型是否属于禁止范围。
咨询是否收费、能否抵扣后续费用,由具体机构确定,不能默认免费。把沟通记录、报价单和合同留存,出现加项时有据可查。
六、常见问题
申请执行有没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只写一张申请书,能不能只付代写费?
可以协商只委托代写,但要在合同里写清是否包含材料核对、立案指导和修改次数。后续如需代理执行,再另行确认代理费和办案支出。
法院的申请执行费和律师费是一回事吗?
不是同一项目。法院收取的费用按法院通知办理;律师服务费和办案支出按委托合同结算,两者不宜合并比较。
能不能要求律师承诺执行到钱?
不能。执行结果取决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法院执行措施,正规律师服务不会对回款结果作保证。
先确定自己需要的是“写文书”还是“代理执行”,再让对方按项目报价;涉及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可能禁止风险代理的情形,先核对基础法律关系,再谈计费方式。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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